外国语系教职工考勤工作实施细则

作者: 时间:2013-09-27 点击数:

一、组织领导

成立外国语系教职工考勤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领导本系教职工的考勤工作。

组长:杨楠

成员:王军  刘春雷  徐俊凯  毛福兰

二、工作分工

1、杨楠负责教职工考勤的全面工作。

2、王军、杨楠负责教职工考勤的检查监督工作。

3、杨楠负责教学人员的请假,权限3个工作日,并做好补假、续假、销假工作及迟到、早退、旷工人员的记录工作。

4、刘春雷负责行管人员的请假,权限3个工作日,并做好补假、续假、销假工作及迟到、早退、旷工人员的记录工作和全系教职工的政治学习、工作例会等方面的考勤记录工作。

5、王军负责全系教职工4—20个工作日的请假工作,并做好补假、续假、销假工作及迟到、早退、旷工人员的记录工作。

6、杨楠、刘春雷、徐俊凯负责全系教职工考勤结果的统计汇总。

7、毛福兰负责全系教职工考勤结果的公示、上报。

8、杨楠负责全系教职工考勤档案的建立和考勤资料的存档工作。

三、其它

1、教职工请假需填写“外国语系教职工请假条”。

2、校系安排的政治学习、工作例会等方面的考勤,每次按半天计算。

3、教职工请假20个工作日以上,需由学校组织人事部(处)审批。

4、本系教职工考勤的管理、待遇、处理等,按照《济宁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》(济院政字[2011]114号)执行。

5、附:《济宁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》(济院政字[2011]114号)。

6、本细则由系办公室主任刘春雷负责解释;于2012年12月1日实施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外国语系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12年11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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